今天,应该是我那么久以来,最闷的一天了吧。真的很闷很闷。。。一整个下午下着绵绵细雨,天空暗暗的,不能出去。快变蘑菇了啦!!! 其实我还没收拾行李,还有东西在等着我,可是我就是提不起劲去做。也不能怪我嘛,东西还没买齐,当然就没办法收拾行李啊。哈哈,诸多借口。 哇,我想今天大概有十四个小时,我的眼睛都在电脑荧幕上。糟糕了啦,以后就要变成长期四眼妹了。HMMM,不太好吧?不喜欢,太麻烦了。所以明天决定不上网。。。那么久啦。我怎么可能没上网呢?可是我过几天回到马来西亚后,就没什么机会上网了,所以现在更应该争取时间,好好上个够。哈哈,废话连篇。 今天跟文彪去打乒乓了。哈哈,重温初中一打乒乓的回忆。真的只有在初中一打过,之前不会打,之后没有打。奇怪吧?哈哈。。。我并不太会打,只是那种‘球来就打’的,没有什么技巧,更没有什么各式各样的花招。算是运动了吧?哈哈,很懒惰哦! 今天晚上跟了一个朋友在MSN聊天。是朋友吗?ERM,我不知道他的名字,不知道他是谁,这样是朋友吗?哈哈,我没有答案。他首先主动ADD我,然后就跟我说过一些有的没的。所以对他的印象一向不好,对他的态度也是极度的差。其实我想他是我班的同学,只是不知何故他不想让我知道他的身份,也许是贪玩吧。唉,那些小朋友。呵呵。。。(可这纯粹是我个人的想法,只是直觉,不知是否正确。) 我不想得罪人,所以都一直没BLOCK他。没这个必要吧,我想。可是今天他一开始的态度蛮友善的,我也很有礼貌地回答。今天他真的蛮不同的,还教了我不少东西。他的一句话,我特别QUOTE了起来,因为觉得蛮有意思的。 ‘nothing’s far, you always take one step at a time’ (Wirless, 2005) 这是他的NICKNAME,我真的不知他是何方神圣。无论如何,我想也许不知道也不是一件坏事啊,有些东西你弄得越清楚越不好;有时有点模模糊糊的,更增添神秘感,哈哈。他算是我第一个网友吧。其他人以前有用ICQ、IRC,可以认识很多不认识的人。可是我都没用啦,所以从来没有所谓的网友。今天的谈话蛮高兴的,嘻嘻。。。 其实我上网了那么久,在等着达鸿ONLINE啊。怎么那么迟还没回家啊?他经常不太喜欢跟我在网上聊天,绝大部分都喜欢讲电话。哈哈,他就是那么的爱讲电话。唉,如果他在这里,我就不会变蘑菇了嘛。:-(
刚看了一套好久以前就想看的戏,A WALK TO REMEMBER。很不错,我很喜欢。终於明白为什么那么多朋友一面看那本小说,一面哭得泪流满面。可也许看过太多太多让我流泪的戏,已经免疫了,这次我只是单纯地欣赏电影情节,陶醉在那美丽感人的爱情故事里。哈哈,我长大了,不再容易掉眼泪。还记得以前每每看到一点点感人的画面,就满脸泪光,蓝色生死恋、我的野蛮女友这些当然不在话下,就连TROY、THE TERMINAL这些动作片和喜剧,也有令我流泪的本事,很奇怪吧!*流汗* 哭,有点丢人、还会有后遗症,第二天早上醒来,眼睛肿得像球,我不要!哈哈,可能这也是我用来压抑哭欲的理由。 昨天晚上重看了我的野蛮女友,这应该是第五还是第六次了吧。其实想想也不是太多啦,可是却已经熟到可以想到下一个画面、下一句对话的程度。这对我来说是很难得的,因为我通常连看过的戏的情节、故事内容都不记得。想起来还真有点浪费戏票钱呢,哈哈! 非常轻松愉快的看完两部感人的电影,没有了眼泪,却更能投入,嘻嘻,另一种享受方式哦!(啊哈,我怎么把哭也当成是一种享受了啊?) A WALK TO REMEMBER的女主角最后还是抵不过癌症的煎熬,魂归乏术。这让我想起了<夜曲>。咦,真的好应景哦!人去世了,就真的不能复生啦,是永别了。再也看不到、听不到,只能感觉、只能想像。这应该是很痛苦的吧。前几天看到朋友的朋友的BLOG问到,爱人去世,还是分手比较痛苦?当然死别比生离痛苦好多咯。对吧?